第 一 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委托代理编号: / )业主为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本次建设装机规模3099.225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于四川广安花园自来水厂内的屋顶及水池上,安装645Wp光伏组件约4805块;光伏电站计划在10kV并网,共1个并网点;安装1600KVA升压变压器1台、1250KVA升压变压器1台,安装逆变器共2780kW、安装高压并网柜并敷设相应电缆等(最终容量以电网审批为准)。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此单价为完成本项目总承包全部工作的报价)投标报价,固定单价:2.65元/瓦(其中:水泥屋顶建设规模:1234.53KWp;门式刚架建设规模:740.46KWp;柔性支架建设规模1053.285KWp,光伏车棚建设规模:70.95KWp)。
实际计费以工程竣工后、经双方核定的实际装机容量计取。
最终结算价格=固定单价×经双方核定的总装机容量。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方7个日历天内入场,总服务期暂定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手续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供电并网手续、互感器及表计的购买及校验等)、施工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设备基础)、线缆通道开挖与恢复、绿植迁移、检修通道、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5.1本工程的所有设计。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分布式光伏;主要包括: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区、支架结构设计(含水泥屋顶、柔性支架、门式刚架、水泥墩配重形式)、电缆线路(最终以电力部门的接入系统批复为准)等的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技术交底、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5.2光伏区设备和材料、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光伏支架、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电缆、防雷接地;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2.5.3光伏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绿化移栽等全部土建工程。
2.5.4光伏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并网柜,逆变器、汇流箱,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2.5.5按照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企业文化宣传牌等)。
2.5.6甲供组件功率为615-650Wp,以最终供货确认为准。
2.5.7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经费,按照总合同额2.5%提取,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结算时需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及发票,并提交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支付。
费用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公司资质:
3.2.1 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其他要求: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企业业绩:
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至今不少于3个已完成的单体装机容量≥2MW 的国内分布式光伏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至今不少于3个已完成的单体装机容量≥2MW 的国内分布式光伏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分布式光伏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5.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3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设计注册执业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分布式光伏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且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5)本项目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于2025 年09月 24 日至 2025 年09月2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安市广安区玉兔路160号1幢301-1号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报名时提供的邮箱下载/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邮箱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 14 日09 时30分,地点为 广安市广安区玉兔路160号1幢301-1号(本项目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拒收。
7、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188320567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旅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玉兔路160号1幢401
联系人:艾老师
电 话:13982665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