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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沈阳市 单一来源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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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06

一、项目编号 :JH25-210100-01795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16层

中标(成交)金额:6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律师事务所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能够为本机关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优秀律师团队提供服务,服务律师应为专职律师,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 3.应具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市场监督、城镇燃气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等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政治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业务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团队负责律师(应为1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且从事过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工作;团队其他服务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 (2)熟悉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具有为行政机关提供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了解行政机关运行工作流程; (3)具有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经验。熟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流程,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服务时间: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与受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解答本机关提出的在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解答或意见。 2.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针对决策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事项给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对决策过程及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3.对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参与本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对行政执法程序、实体、案卷制作做出建议,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对本机关拟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6.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提供法律指导与法律意见。 7.本机关对外发生诉讼或复议时,应按照法定时限形成答辩状、组织证据,按时向法院提交,并作为本机关委托代理人全程参加诉讼活动。 8.应本机关要求,参与重要信访、投诉处理案件论证,提出法律建议。 9.应本机关邀请,通过专题课程、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为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并参与有关普法活动。 10.参与本机关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11.参与本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12.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行为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13.参与本机关重大项目谈判、会议及合同签订等工作,帮助规范常用标准合同,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14.参与本机关的诉讼、复议、仲裁等案件处理; 15.参与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 16.参与涉及本机关的社会公共事件处理; 17.参与本机关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18.提供法律咨询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9.参与本机关其他法律事务。 20.办理本机关发生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健、曾宪伟、史宏伟、张明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收取,不足人民币8000按人民币8000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方式:024-8396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光

电话:83961750-8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

1.其他:执业许可证.pn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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