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大兴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CS0402G25082201X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洪河等7个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大兴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大兴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大兴农场;
2.3招标内容:包括60吨热水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第三方检测报告、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配合使用单位办理设备相关手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4交货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9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0月31日,共400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 款规定执行)。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及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407,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许可)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及其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项目含锅炉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投标,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标段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