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8-04A-2025-D-E077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各包组)中标金额作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80%。中标金额的费率如下: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50%;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10%。,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中标供应商广东国利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珠财[2015]273号)第二条(一)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具有正当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的中请具有正当理由,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1.招标(谈判)文件中规定了供应商资格顺延相关条款,……; 2.递补的供应商报价不超出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的 10%。采购单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递补的供应商报价超出原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 10%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原项目中标结果废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声高清电子消化道内镜系统(胃肠镜光学放大、治疗、小探头超声)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0836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联系方式:0756-7267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联系方式:0756-2666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凯存
电 话:0756-266686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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