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自采(2025)0134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岭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仓储篷房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8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在3号习艺楼北侧广场安装4个长36m,宽15m的铝合金框架篷布房,具体见采购参数。
(2)建设地点:洛阳市境内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保修期:3年。
三、成交情况
成交人:河南创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团结路交叉口正南72米(东工路56号院内)1层197房间
成交报价:48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67.33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俊红、张乃明、李大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992.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岭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瀍涧大道602号
联系人:张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379-62386991 0379-6238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张亚龙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龙
联系方式:1561772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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