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鸦鹊岭镇黄金堂村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村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5】104号、夷发改农经【2025】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黄金堂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财政奖补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黄金堂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鸦鹊岭镇黄金堂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景墙45米、宣传栏11米,舞台改造80平方米,围墙整修100米、铺装125平方米,建设议事廊1处、垂钓节点1处、场地硬化800平方米,绿化2050平方米,新建花池254个、晾衣架248个,美丽庭院改造248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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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其他: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3.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7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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