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XCCTC-2025-1022(招标文件编号:XXCCTC-2025-1022)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原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冯村乡东王村G327国道北150米
中标(成交)金额:43.3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 | 原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零星维修项目 | 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一年 | 謝首場 | 豫24112122626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洪涛、王琼、靳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算后优惠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7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各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河南景鸿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2.00分,排序:1;
润淮(河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评审得分:78.14分,排序:2;
河南利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75.13分,排序:3。
3.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参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原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惠民街与翔宇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系方式:彭凡13262171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银大厦2号楼12层
联系方式:杨春源18790550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凡
电 话: 132621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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