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6-000115
二、采购单名称:新疆华电伊宁能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6-10 10: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3 10:00
九、服务开始时间:2025-06-20十、备注:集采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991-7906208监督邮箱:1194535220@qq.com华电煤业物资公司监督电话0991-4882153,监督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接受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投诉。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伊宁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伊宁能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6%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满10年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5人及以上。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 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 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0.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年度检查考核列入“不合格”;投标人在以往5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11. 本次谈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非招采购系统“-“采购报价管理-谈判采购-可参与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报名,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进入右上角工作台-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十四、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
十五、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0991-7906208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陈女士(非招标) | 0991-4824581 |
十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目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张先生 | 0991-7906208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集采中心(非招标) | 0991-4882153 |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 陈女士(非招标) | 0991-4824581 |
发布日期:202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