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奎苑名居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1SZ-04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奎苑名居等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5】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枣阳市金管家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城区
建设规模:奎苑名居小区,环城粮管所东院、华源小区、茶棚社区老院及酱品公司家属院5个老旧小区进行小区内的配套道路、绿化、照明、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场、自行车棚、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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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奎苑名居小区,环城粮管所东院、华源小区、茶棚社区老院及酱品公司家属院5个老旧小区进行小区内的配套道路、绿化、照明、供电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便民、文化体育、停车场、自行车棚、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
标段划分:1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9 合同估算价:81818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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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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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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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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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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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4)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 年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1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保证明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6)本项目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并提供以下承诺函内容:本项目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现场打卡(人脸识别)记录且月考勤率必须为100%。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④竣工验收证书。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第①-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6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划型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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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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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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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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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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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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