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300-02956
二 、 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供应商名称:大连新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243号3-1-2号中标(成交)金额:497,500(元)评审总得分:92(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服务类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服务范围:经营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策划等服务要求: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一)广告投放核心要求1.投放载体:大连市区运营公交车(含复古有轨电车、新式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需覆盖市中心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具体线路及车辆数量需经采购单位确认。2.制作标准:材质采用高分辨率喷绘材料,具备耐候性、防紫外线、防水、耐磨特性,确保9个月内无明显褪色、开裂;设计画面需适配不同车型车身结构,完整覆盖车身两侧及尾部可视区域,设计方案需体现宣传主题,色彩协调、内容清晰,严格按照公交运营安全规范施工安装,安装后需通过公交运营单位及采购单位双重验收。3.投放周期:自首次上刊之日起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整洁、完整、无破损、无褪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4.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总报价应囊括广告全周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文稿创作、拍摄制作、安装投放、维保监测服务,以及人员薪酬、差旅通讯开支、各类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支出,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量并承担投标风险。(二)全流程服务要求1.前期策划: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方案,包含目标人群分析、投放线路优化建议、设计创意构想等,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2.内容审核:广告画面及文案需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采购单位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3.知识产权:广告设计方案、画面素材等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若出现侵权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上刊时效:上刊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放要求:覆盖大连市中心核心区域,载体为大连公交车(含有轨、无轨电车)。服务时间:2026年1月份开始投放,广告上刊后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一)广告投放核心要求1.投放载体:大连市区运营公交车(含复古有轨电车、新式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需覆盖市中心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具体线路及车辆数量需经采购单位确认。2.制作标准:材质采用高分辨率喷绘材料,具备耐候性、防紫外线、防水、耐磨特性,确保9个月内无明显褪色、开裂;设计画面需适配不同车型车身结构,完整覆盖车身两侧及尾部可视区域,设计方案需体现宣传主题,色彩协调、内容清晰,严格按照公交运营安全规范施工安装,安装后需通过公交运营单位及采购单位双重验收。3.投放周期:自首次上刊之日起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整洁、完整、无破损、无褪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4.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总报价应囊括广告全周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文稿创作、拍摄制作、安装投放、维保监测服务,以及人员薪酬、差旅通讯开支、各类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支出,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量并承担投标风险。(二)全流程服务要求1.前期策划: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方案,包含目标人群分析、投放线路优化建议、设计创意构想等,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2.内容审核:广告画面及文案需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采购单位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3.知识产权:广告设计方案、画面素材等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若出现侵权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上刊时效:上刊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静、钟玉芳、刘春辉、王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63.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421-285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260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敏、董重阳、徐宗宝、王贺凯、王秋茹、崔妍、夏爽
电 话:024-812603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docx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供应商名称:大连新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新锐_29.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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