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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3%80%82%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08%E6%97%A508%E6%97%B64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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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48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7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7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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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实施范围: 一标段范围包含平顶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 5.4采购内容: 一标段采购内容为根据平顶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监测区域范围,收集资料数据、初步研判和核实污染成因、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取样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污染源追溯等工作,确定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形成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编制平顶山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报告,制定相应源头管控措施,编制整治方案。 以平顶山市受污染农用地为对象,以重金属镉污染为重点,兼顾其他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调查和监测农用地当前可能存在的污染源、污染途径,分析污染历史成因,识别需要管控的污染成因,针对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出整治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5.5服务期:十五个月。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省市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十五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化学或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通 过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zxgk.court.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 ”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有隶属关系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查询截图或事业单位在线平台基本信息查询截图”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不能同时投报两个标段。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index.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fwzn/index.jhtml%3C/td%3E%3C/tr%3E%3Cp%3E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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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110L 联系电话:0375-262759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399085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华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天河路33号11号楼210室 | |||||||||||
| 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307103201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13071032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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