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2025年 “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和管理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1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2025年 “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和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09150008-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大道169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 “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和管理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5年“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和管理项目 其他运营服务 2025年“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和管理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1 2283800

 合计金额小写: 22838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22838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1

“学习强国”长沙学习平台运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全国总平台、湖南学习平台和市委宣传部的工作要求;

2.做好长沙学习平台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长沙学习平台建设、发展等有关问题;

3.负责长沙学习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内容生产及编辑发布,研究长沙学习平台重大主题的选题、重要栏目的建设、重要文章的推出;负责平台内容的审核把关;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负责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省平台推送长沙稿件、提供线索素材,做好对接。

2

平台通讯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1.对全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考核评价;2.建立各级供稿链队伍,建立完善的稿件审核机制、考评奖励机制等相关制度,抓好队伍的管理培训;

3.不断拓展供稿网络体系、丰富稿件来源渠道。

3

长沙学习平台的宣传推广

1.负责“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建设推广使用工作;

2.对长沙学习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开展线下活动,扩大平台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4

长沙学习平台线下空间建设

推动“学习强国”从线上向线下延伸,让学习更加直观化、实体化,积极探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线下空间建设,指导各区县依托特色书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在2025-2026年各打造1-2个示范性线下空间“学习园区”,逐步实现区县(市)全覆盖。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1

长沙学习平台编辑部负责人

1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建设运营整体工作的推进督导,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长沙学习平台建设。

2

记 者

1

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的新闻宣传。负责视频产品的出镜、策划等工作。

3

编 辑

6

具备音视频编辑等能力,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APP端及PC端的内容建设,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做好专题专栏建设,做好线上互动内容,做好市委宣传部重点宣传策划及日常动态报道。

4

设计人员

1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内容和作品的视觉呈现。

5

派驻编辑

1

需在现场驻场办公,并承担配合做好长沙学习平台各项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硬件保障

1、日常办公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1台,采访拍摄器材一套。

2、网络防火墙1套。

3、办公场地及打卡点150平左右。

4.其他要求

4.1 长沙学习平台运营要求

4.1.1日常更新、策划与审核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内容更新

1.确保长沙学习平台APP端、PC端每日更新,节假日无休。

2.每年签发稿件6600条及以上。

3.每年原创稿件数量200条及以上。

4.对标“双语新闻”等10个一级栏目刊发相关内容。

5.所有发布内容确保无版权问题。

6.对发布的英文内容进行双语把关审核。

2

自主策划

1.原创主题策划专题10个及以上(不包含理论融媒体产品)。

2.原创理论融媒体产品(音频集、视频集)3个及以上,其中音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8个,每个时长不少于1分钟;视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4个,每个时长不少于2分钟。

3

审核统计

1.落实“三审三校”,每日审核各供稿链路的稿件,严把稿件的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确保错误率6?以下。

2.根据全年供稿情况开展评优评先,对优秀供稿单位、优秀通讯员、优秀稿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创产品。

3.每年开展各供稿链管理员、通讯员队伍的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供稿质量、数量。

4.每月分别对推广运用情况和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月度供稿榜单,上报季度、年度报告。

4.1.2传播互动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推广传播

1.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策划开展平台周年宣推活动。制作宣推创意海报1组(不少于5张),或主题视频1条(不少于3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同步宣推。

2.常态化开展“学习达人”、平台线下体验空间等宣推活动。全年宣传报道“学习达人”5个及以上,建立平台线下体验空间3个及以上。

3.全年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链接长沙学习平台PC端推广。

4.自主开展宣传推广活动2次及以上,每次活动人数在20人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同步宣传。

5.与2家及以上共建单位开展资源合作,每家需制作学习产品专题1个及以上或开展学习推广活动1次及以上。

2

网络互动

1.对标总平台或根据自主策划开展各类征文等征集活动2次及以上,并择优在平台刊发展示。

2.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方式与通讯员、平台粉丝等群体进行网络互动,活跃粉丝不少于150个。

4.1.3其他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内容宣传发布

向各级简报报送信息。向湖南学习平台、总平台进行推稿。全年总平台采用稿件210条及以上。全年在中宣部、省市简报刊发经验文章3条及以上。

2

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完成总平台和湖南学习平台下达的工作任务或指令(活动组织、信息报送、采写报道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3

学习交流

与总平台,各省、市级平台,及供稿链路保持良好沟通互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平台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270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0,说明: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67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浦发银行三湘支行(长沙晚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66030154800002701)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0-15 —— 2026-10-14

五、服务地点

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简易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内容更新

1.确保长沙学习平台APP端、PC端每日更新,节假日无休。

2.每年签发稿件6600条及以上。

3.每年原创稿件数量200条及以上。

4.对标“双语新闻”等10个一级栏目刊发相关内容。

5.所有发布内容确保无版权问题。

6.对发布的英文内容进行双语把关审核。

2

自主策划

1.原创主题策划专题10个及以上(不包含理论融媒体产品)。

2.原创理论融媒体产品(音频集、视频集)3个及以上,其中音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8个,每个时长不少于1分钟;视频集内每个产品不少于4个,每个时长不少于2分钟。

3

审核统计

1.落实“三审三校”,每日审核各供稿链路的稿件,严把稿件的政治关、内容关、质量关,确保错误率6?以下。

2.根据全年供稿情况开展评优评先,对优秀供稿单位、优秀通讯员、优秀稿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文创产品。

3.每年开展各供稿链管理员、通讯员队伍的培训不少于1次,确保供稿质量、数量。

4.每月分别对推广运用情况和稿件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月度供稿榜单,上报季度、年度报告。

传播互动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推广传播

1.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策划开展平台周年宣推活动。制作宣推创意海报1组(不少于5张),或主题视频1条(不少于3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同步宣推。

2.常态化开展“学习达人”、平台线下体验空间等宣推活动。全年宣传报道“学习达人”5个及以上,建立平台线下体验空间3个及以上。

3.全年在市级及以上新媒体链接长沙学习平台PC端推广。

4.自主开展宣传推广活动2次及以上,每次活动人数在20人及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同步宣传。

5.与2家及以上共建单位开展资源合作,每家需制作学习产品专题1个及以上或开展学习推广活动1次及以上。

2

网络互动

1.对标总平台或根据自主策划开展各类征文等征集活动2次及以上,并择优在平台刊发展示。

2.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部署,通过多种方式与通讯员、平台粉丝等群体进行网络互动,活跃粉丝不少于150个。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详情

1

内容宣传发布

向各级简报报送信息。向湖南学习平台、总平台进行推稿。全年总平台采用稿件210条及以上。全年在中宣部、省市简报刊发经验文章3条及以上。

2

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完成总平台和湖南学习平台下达的工作任务或指令(活动组织、信息报送、采写报道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3

学习交流

与总平台,各省、市级平台,及供稿链路保持良好沟通互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平台之间的学习交流活动。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序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1

长沙学习平台编辑部负责人

1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建设运营整体工作的推进督导,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长沙学习平台建设。

2

记 者

1

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的新闻宣传。负责视频产品的出镜、策划等工作。

3

编 辑

6

具备音视频编辑等能力,专职负责长沙学习平台APP端及PC端的内容建设,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做好专题专栏建设,做好线上互动内容,做好市委宣传部重点宣传策划及日常动态报道。

4

设计人员

1

负责长沙学习平台内容和作品的视觉呈现。

5

派驻编辑

1

需在现场驻场办公,并承担配合做好长沙学习平台各项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

(6)履约验收标准:

6.1 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7.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异议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洪孟春

委托代理人: 潘明阳 委托代理人: 罗芳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
点招标信息推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