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37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4.77亿元(资金为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已落实)。建设总里程143.78km,其中路段里程为134.1km,其中一级公路9.986公里,二级公路69.664公里,包含国道3条合计44.16公里,省道4条89.89公里,哈尔滨市包含国道1条,省道2条,包含一、二级路,伊春、黑河市包含国道3条,省道2条,主要为二级路。桥梁维修里程为9.73km/239座,路段主要覆盖哈尔滨、黑河、伊春等地市,哈尔滨市连续路段最大长度为二级路18.799公里,连续一级公路9.986公里,黑河、伊春连续路段最大长度18.289公里。
具体路段信息详见图纸。
2.2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地点为哈尔滨市、伊春市、黑河市。桥梁维修涵盖我省大部分地市。
2.3招标范围: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本次工程以路面改造为主,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开展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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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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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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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数(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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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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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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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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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工程以路面改造为主,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开展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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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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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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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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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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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黑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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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可同时对A1至A2标段中任意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各标段允许重复(兼投不兼中)。
(2)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将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遗书公布,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
(3)各标段具体里程数以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2025年9月30日-2026年9月30日,共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A1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
(3)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A2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
(3)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注: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需要同时具备(1)、(2)资质。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A1标段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项目。
A2标段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项目。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投标。
注: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4%BB%A5%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6%89%BF%E8%AF%BA%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p%3E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EF%BC%89%E4%B8%AD%E6%8A%95%E6%A0%87%E4%BA%B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4%BB%A5%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6%89%BF%E8%AF%BA%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p%3E
3.7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9%A1%B9%E7%9B%AE%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5%9C%A8%E7%BA%BF%E6%94%AF%E4%BB%98%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8%E6%9C%8822%E6%97%A518%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8%E6%9C%8829%E6%97%A518%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3%80%82%E5%85%B7%E4%BD%93%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7%9A%84%E3%80%8A%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2.0%E7%89%88%EF%BC%89%E4%B8%8A%E7%BA%BF%E8%AF%95%E8%BF%90%E8%A1%8C%E5%85%AC%E5%91%8A%E3%80%8B%E5%92%8C%E3%80%8A%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5%B7%A5%E4%BD%9C%E5%8F%B0-%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3%80%82%3C/p%3E%3Cp%3E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本项目投标要求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纸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须含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纸质开标室。
5.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金额贰拾万元;A2标段金额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5.5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5%8F%8A%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EF%BC%88http://jt.hlj.gov.cn/%EF%BC%89%E7%BD%91%E7%AB%9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3%80%81%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http://jt.hlj.gov.cn/)%E4%B8%8A%E8%BF%9B%E8%A1%8C%E5%85%AC%E7%A4%BA%EF%BC%8C%E5%B9%B6%E5%85%AC%E7%A4%BA%E4%BB%A5%E4%B8%8B%E5%86%85%E5%AE%B9%EF%BC%9A%3C/p%3E%3Cp%3E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451-53001760转80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徐国良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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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1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
(3)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A2标段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资质。
(3)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6%96%BD%E5%B7%A5%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6%8A%95%E6%A0%87%E4%BA%B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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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②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需要同时具备(1)、(2)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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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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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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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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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标段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项目。
A2标段
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3.独立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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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网址:https://***:6060/hmeq/portal/buPrjAll%EF%BC%89%3C/b%3E%3Cb%3E%E6%88%96%E7%9C%81%E7%BA%A7%E2%80%9C%3C/b%3E%3Cb%3E%E5%85%AC%E8%B7%AF%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7%AE%A1%E7%90%86%E7%B3%BB%E7%BB%9F%3C/b%3E%3Cb%3E%E2%80%9D%3C/b%3E%3Cb%3E%E4%B8%AD%E8%83%BD%E5%A4%9F%E6%9F%A5%E8%AF%A2%3C/b%3E%3Cb%3E%EF%BC%8C%E5%A6%82%E6%9E%9C%E6%9F%A5%E8%AF%A2%E4%B8%8D%E5%88%B0%E8%AF%A5%E4%B8%9A%E7%BB%A9%E7%9A%84%E4%BF%A1%E6%81%AF%E6%88%96%E6%9F%A5%E8%AF%A2%E7%9A%84%E4%BF%A1%E6%81%AF%E4%B8%8E%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4%BF%A1%E6%81%AF%E4%B8%8D%E4%B8%80%E8%87%B4%EF%BC%8C%E4%B8%9A%E7%BB%A9%E5%AE%A1%E6%9F%A5%E6%97%B6%E5%B0%86%E4%B8%8D%E4%BA%88%E8%AE%A4%E5%AE%9A%E3%80%82%EF%BC%884%EF%BC%89%E4%B8%9A%E7%BB%A9%E6%8C%89%E7%85%A7%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3.5%E8%A6%81%E6%B1%82%E6%8F%90%E4%BE%9B%E7%9B%B8%E5%BA%94%E8%AF%81%E6%98%8E%E6%9D%90%E6%96%99%3C/b%3E%3Cb%3E%3C/b%3E%3C/p%3E%3Cp%3E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4%BB%A5%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6%89%BF%E8%AF%BA%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p%3E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EF%BC%89%E4%B8%AD%E6%8A%95%E6%A0%87%E4%BA%B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4%BB%A5%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9A%84%E6%89%BF%E8%AF%BA%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3Cp%3E 3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3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4)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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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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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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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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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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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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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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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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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的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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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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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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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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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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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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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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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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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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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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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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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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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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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
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投标人第一信封综合得分排序
(1)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业绩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5)营运资金高的优先。
第二信封:
投标人经评审的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业绩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项得分高的优先。
(6)营运资金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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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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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8)投标人的投标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兼投原则(本项目不适用)。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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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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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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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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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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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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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35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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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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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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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评标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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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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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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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的方法: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标段内所有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若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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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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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
留 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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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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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5家,不足5家时按实际投标人数量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少于3家除外),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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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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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组织
设计
|
35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分
|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6分(含6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6~8分(含8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8~10分(含10分)。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
15分
|
①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含9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含12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含15分)。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10分
|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含6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含8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10分(含10分)。
| ||||
2.2.2(2)
|
主要
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A1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分;
③每有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A2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分;
②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分;
③每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以证明相关职称情况,未提供职称证的不予认定。
2.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3、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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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A1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②每有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A2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②每有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 ||||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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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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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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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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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得6分
②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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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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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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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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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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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②营运资金总和每增加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加1分;最多加2分。不足5%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 ||
信用评价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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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投标人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
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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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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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条件如下:
②累计独立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在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30公里,加3分,最多加6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30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A2标段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条件如下:
②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在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60公里,加3分,最多加6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60KM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注:
1、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
2、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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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3.10.1项:
3.10.1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85+∑T/N)/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增加3.10.2项:
3.10.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如认为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增加3.10.3项:
3.10.3如果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照投标函承诺优先顺序推荐,另外一个标段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予以说明。
|
注: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20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同一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人员及单位业绩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