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5-AY025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汽车定点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65000元/年。(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一年的服务费,本项目合作服务期限为三年)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合作项目,其中包括维修服务和应急维修服务;
6、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性资格条件,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2.1投标方须为依法注册的汽车维修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2.3.2.2拥有固定的维修场地、符合标准的维修设备及专业工具,维修场地面积及设施能满足医院公务车辆维修需求。
2.3.2.3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悉不同品牌、车型车辆的维修技术。
2.3.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 月 21日至2025年8 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市南大街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2-3276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海河大道平原路西南角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6692746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