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建编号: | 42010520220719001 | ||||||||
| 报建名称: |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1161752579074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车站装修工程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洪锐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加敏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08626627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李君妍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871715092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白沙洲-汉阳站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装饰装修施工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工程概况:11号线四期工程起于汉阳站(不含),止于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终点江安路站(不含),线路全长16.097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6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汤山站、四新大道站、芳草路站、梅林站、国博中心北站、江国路站,其中换乘站5座。平均站间距约2.34km,设三座区间风井,分别为起点~汤山站区间风井、梅林站~国博中心北站区间风井、国博中心北站~江国路站区间风井,新建汤山车辆段。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工程江国路站、国博中心北站、梅林站、芳草路站、四新大道站、汤山站,共计6个地下车站的车站装修工程(包含车站出入口雨棚、车站站内及站外装饰装修等)。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共有 3 个标段; 第一标段:江国路站、国博中心北站、国博中心北站~江国路站区间风井室外装修; 第二标段:梅林站、芳草路站、梅林站~国博中心北站区间风井室外装修; 第三标段:四新大道站、汤山站。 四、工期:工期为 240 日历天; 五、投资额:本次招标的总投资金额约为 13700 万元。 第一标段:投资金额约为 5200 万元; 第二标段:投资金额约为 4300 万元; 第三标段:投资金额约为 4200 万元。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3700.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287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标段数/采购数: | 3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1-23 18:00 ~ 2026-01-28 18: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416411.76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提交送达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①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来具有类似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单项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施工业绩)。 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注册证书) ,同时必须具有类似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业绩(单项装修装饰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施工业绩)及经验,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需包含合同、已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证明,上述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和能反映合同服务范围的条款、表格等;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需要显示其姓名。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⑦本次公告的3个标段中,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⑧投标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可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具体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并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 ||||||||
| 备注: | 一、投标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超过15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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