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及工程设计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及工程设计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广东)”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其他要求: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