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张家口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数政字〔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智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智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2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9018.1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1151.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45.50平方米,项目建筑为框架结构,其中:两栋教学实训用房,建筑面积17393.06平方米;一栋培训教室,建筑面积10252.4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张家口经开区高铁站南侧。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233.74万元。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2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其中(2)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3)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2月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必要的设计变更和现场踏勘。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竣工验收等。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项目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总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最终负责达到将本项目直接交付建设方投产使用的目标(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转让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已完工程的形象进度:1#教学实训用房±0以下基础及柱、地沟、回填土完成,2#教学实训用房基础及柱、回填土完成,培训教室级配砂石换填完成,东侧室外土方暂按原总平面设计图纸计算的80%计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投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若联合体投标,按照本项目承担任务提供有效业绩均认可)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①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注册及缴纳社保(时间要求: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任意1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资料。②总承包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依法履行变更程序。继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管理经验等不低于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
3.1.4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3.15①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后附承诺,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④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⑤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任意1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须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查询的网页链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项目经理的名字须在上述任一资料中体现,后附其他资料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①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⑤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8 10:00至2025-08-23 1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7.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③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④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次项目收费标准:区间40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本项目交易电子平台向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姬玉晶,联系电话:17703238660。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本项目交易电子平台向张家口智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提出,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规划路2号市政供热调度大楼10-12层;联系人:杜洋,联系电话:0313-588125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0313-5900075
电子邮箱: jkqzbb@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张家口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智数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正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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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规划路2号市政供热调度大楼10-12层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10号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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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杜洋 | 联系人: | 姬玉晶 |
电话: | 0313-5881250 | 电话: | 1770323866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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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jktags.@126.com | 电子邮件: | 11098253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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