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远连南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601-441826-04-05-870377-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远连南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000万元,招标人为元碳(连南)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远连南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连南独立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且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业绩要求:/
(1)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联合体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该要求仅针对监理项目);
8)为本标包的监理人(该要求仅针对施工项目);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8日17时30分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0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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