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澄清内容
1、因交易平台网页版面及格式限制,招标公告网页版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单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报价格式有矛盾的,以单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专用合同条款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0%,且对合同总价影响幅度超过2%时,应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修改为“无论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如何,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三、答疑内容
1问:工程量清单说明3.11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按清单序号100至500金额合计(不含保险费)的3.0‰计算;工伤保险按清单序号100至500金额合计(不含保险费)的1.5‰计算,保险费凭投保的保单计量。关于水工部分清单中一般项目100100103001保险费提问: 1、明确水工部分清单中一般项目保险费是指建筑工程一切险还是指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工伤保险的合计金额?如单独指建筑工程一切险,请在一般项目部中补充工伤保险。
答: 保险费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工伤保险的合计金额。
2问:若提供业绩中包含“对渔港锚泊区渔船吨位锚泊标准的提升建设” 相关工程内容,该类工程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扩建”范围?能否作为符合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参与资格审查及业绩加分?
答:该类业绩不符合业绩资格要求或业绩加分要求;“扩建”或“提升改造”业绩的认定以项目名称为准。
3问:关于招标文件2.4.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为:类似施工业绩为(1)已交工的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的新建(含扩建)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2.5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2.5分,本项最高分5分。 问:因本项目为提升改造项目,请问提升改造项目是否满足该项加分要求?
答:提升改造项目符合业绩加分要求。
四、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相矛盾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润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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