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批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以下内容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的澄清:“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1分),每低1%扣 (不少于0.5)分。”现修改为“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1分(不少于1分),每低1%扣 0.5分(不少于0.5)分。”。
2、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其他内容均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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