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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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南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更正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九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GC4418262025035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作出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84页《三、授权委托书》 【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授权联合体任一方的人员为委托代理人。】 2、原招标文件第79页《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7.2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 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3、原招标文件第85页《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 现更正为如下内容: 1、【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并签字盖章,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为委托代理人。】 2、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3、安全生产考核证号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清远市九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7 月 14 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