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1500-04-01-73824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新港白沙湖作业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园区道路长2.392公里;DN160电力管道约3000米,DN110通信管道约3000米,DN200~1400 雨水管道约5200米,DN300~800污水管道约3500米,DN800~1000中水管道约500米,DN200~300 给水管道约3300米,DN300~400燃气管道约1100米,DN500蒸汽管道约1000米;新建及改造排洪渠2450米;场地平整、智慧充电桩路灯、农业用水计量设备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830.05万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测绘)等。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初步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初步设计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其中勘察 30 日历天,初步设计 60 日历天。以上服务期限均不包括评审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 2172760.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163720.00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09040.00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勘察、初步设计费金额为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下列资质: 2.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和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以设计方为牵头方。 (4)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人员要求: 4.1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4.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有效期内),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4.3 水利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注:“失信被执行人”范围为被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且在被执行期限内的企业。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26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 | |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5D100(322)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 |||
招标人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人民东路16号四-五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伟靖 | 联系电话 | 0660-34389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荷光路5号之一20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莹蓓 | 联系电话 | 18011722779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343493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 ,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 (不见面) 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swggzy.cn/1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应在异议时间结束前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时,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或未点击“开标确认”按钮,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再受理,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