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马县15条规划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马县15条规划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根据 《巴马县15条规划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备案(审批)表》开展 ,项目业主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巴马县15条规划旅游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4226001 2.3 建设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 2.4 项目服务预算价:2977.30万元。 2.5 建设规模: ①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江洲至甲篆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28.6公里,属路面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525万元,建安费约4862万元。 ②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淀粉厂至赐福中学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7.7公里,属升级改造+路面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821万元,建安费约2734万元。 ③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凤凰乡至康呈屯(巴大交界)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7.7公里,属升级改造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025万元,建安费约2849万元。 ④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盘阳河支线那乙至仁乡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11.1公里,属旅游标识设计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22万元,建安费约290万元。 ⑤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盘阳河支线韦拔群故居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20.5公里,属改线新建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0966万元,建安费约13735万元。 ⑥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盘阳河支线坡月互通出口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6.5公里,属升级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86万元,建安费约2085万元。 ⑦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盘阳河支线百魔洞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1.715公里,属旅游标识设计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建安费约45万元。 ⑧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甲篆镇百马村支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3.668公里,属旅游标识设计项目,采用三级/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6万元,建安费约96万元。⑨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西山红色旅游区支线韦拔群故居连接线(巴马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19.46公里,属路面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317万元,建安费约2919万元。 ⑩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香刷洞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0.75公里,属原级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92万元,建安费约278万元。 ⑪ 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赐福湖支线淀粉厂至贺巴高速互通出口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15.86公里,属旅游标识设计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60万元,建安费约414万元。 ⑫ 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赐福湖支线巴马活泉水文化景区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12.736公里,属原级改造项目,采用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694万元,建安费约5521万元。⑬ 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赐福湖支线仁寿文化源景区连接线那班至坡研段旅游公路:规划里程2.3公里,属新建项目,采用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99万元,建安费约1900万元。⑭ 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那桃乡平林村乡村旅游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2.93公里,属升级改造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741万元,建安费约1231万元。⑮ 巴马长寿风景道巴马县巴马长寿岛景区连接线旅游公路:规划里程9.6公里,属原级改造项目,采用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771万元,建安费约4192万元。 2.6 招标范围: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日历天)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含报审时间),施工图设计及其余各专题完成时间以合同要求或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为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国家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 业绩要求: (1)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项目核准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5公里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前期咨询(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25公里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注:若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1)、(2)项内容,视为同时满足条件。 3.3 信誉要求: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链接])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的结果为准)。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链接])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C级或以上,没有因在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存在严重弄虚作假、勘察设计工作严重不作为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广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其他公路设计企业(含无全国综合评价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设计企业) 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时,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但信用等级最高为 A 级。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设计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B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C 级对待。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与桥梁、隧道工程等相关专业均可),且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5公里三级或以上公路勘察设计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链接])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2026年11月3日 00:00 时至2026年11月25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河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链接])。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4%BD%BF%E7%94%A8%E4%B8%AA%E4%BA%B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AD%BE%E5%88%B0%EF%BC%8C%E5%B9%B6%E4%BD%BF%E7%94%A8%E5%8A%A0%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8%A7%A3%E5%AF%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6.6河池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F%BC%8C%E4%BD%BF%E7%94%A8CA%E9%94%81%E6%88%96%E2%80%9C%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7%99%BB%E5%BD%95%E3%80%82%E5%A6%82%E9%A6%96%E6%AC%A1%E7%99%BB%E5%BD%95%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5%AD%90%E7%B3%BB%E7%BB%9F%EF%BC%8C%E8%AF%B7%E6%A0%B9%E6%8D%AE%E7%99%BB%E5%BD%95%E9%A1%B5%E9%9D%A2%E7%9A%84%E5%B8%AE%E5%8A%A9%E6%89%8B%E5%86%8C%E8%AE%BE%E7%BD%AE%E6%B5%8F%E8%A7%88%E5%99%A8%E5%8F%8A%E5%AE%89%E8%A3%85%E7%BD%91%E4%B8%8A%E5%BC%80%E6%A0%87%E7%9B%B4%E6%92%AD%E6%8F%92%E4%BB%B6%E3%80%82%E4%BD%BF%E7%94%A8%E2%80%9C%E6%A1%82%E4%BA%A4%E6%98%93%E7%A7%BB%E5%8A%A8CA%E2%80%9D%E6%8A%95%E6%A0%87%E7%9A%84%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F%BC%8C%E8%AF%A6%E8%A7%81%3Ca href="[链接]">“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链接])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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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交易服务单位 | |||||||||||||||||||||||||||||||||||||||||||||||||||||||||||||||||||||
|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8-2302718 |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 行业监督部门:巴马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8-6216019 | |||||||||||||||||||||||||||||||||||||||||||||||||||||||||||||||||||||
2026年11月0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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