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5年Y23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2025年Y23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052215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4个视频监控摄像机。
1.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限价,任意一项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含税单价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4个视频监控摄像机。
2.2预算金额:含税预算为23254.00元,不含税总预算为20578.76元,预估税率为13%。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质量要求:供货产品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5交货地点:大理南涧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及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及验收工作。
2.8质保期: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三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
2.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限价,任意一项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含税单价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本次采购智能球机、热成像枪机、野生动物抓拍专用摄像机、热成像球机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申明函即可。同一比选包内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否则该比选包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电子采购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支付方式仅接受线下支付,请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采购文件款的线下支付,否则无法领取电子采购文件(请支付后立即联系采购代理负责人审核报名,若供应商未及时联系采购代理人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线下支付购买电子采购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户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0030
银行联号:308301006037
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可简写,例如:Y23采购项目文件费),若个人打款须备注公司名称(可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供应商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5.5采购文件费发票事宜:采购文件费默认发票类型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提交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箱):kongyuwen_xm@cicdi.cn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腾讯会议【会议号:744-178-309】。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鹤庆路63号海川锦园2号楼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3378729562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207号保利中心11层
邮编:650100
项目负责人:孔昱文、肖琼珍、李映孔
电话:18788465131
(接听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电子邮件:kongyuwen_xm@cicdi.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00100000030
监督机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871)64106697,18187305390
监督举报邮箱:jijjcjb@chinatowercom.cn
信访举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3号楼云南铁塔纪委办公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