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大柳塔试验区神东南北小区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高层 1.30 元/月/平米;多层 0.92 元/月/平米,招标人为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南北小区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规模:1)大柳塔南区,住宅楼共计51栋,总建筑面积153149.64平方米(高层建筑面积为37430.07平方米,多层建筑面积为115719.57平方米),外围工作量约66670平方米。
2)大柳塔北区,住宅楼共计37栋,总建筑面积245392.92平方米(高层建筑面积70473.2平方米,多层建筑面积174919.72平方米),外围工作量约267251平方米。
负责神东南北小区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供热、供排水主管网、电力线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次供水的巡查和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保卫(含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的管理;物业区域内装修装饰管理和工程施工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环境保洁、垃圾的收集、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等管理;公共区域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入户维修服务(共用部分维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进行必要的协调、配合和管理;其他物业管理职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情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项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2、获取方式: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近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麟州瑞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进行线下投标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1日 09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9楼。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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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南北小区业主委员会纪检委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南北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北小区
联 系 人:贺世斌
电 话:152294481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麟州瑞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神木市华盛大厦写字楼 4 楼
联 系 人: 刘霞
电 话: 15349120582
电子邮件: 83056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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