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已经劝退大部分有机会中标的企业单位,是否有怀疑招标代理和业主建立私下联系进行资金交易,致使项目失去公平性,违反了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的社会风气,这样会导致投标市场的腐败落幕,在此只能请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进行彻底的反腐倡廉,净化投标市场,防范黑恶势力的衍生!
问题:质疑本次项目业主串通招标代理单位通过收受贿赂模式去获取违法违规的利益,暗中操作内定公司中标,是否已经影响了投标市场的公正廉明,引致投标市场的混乱、腐败、畸形!这等偏颇行为,对于社会国家是走向衰败的一大败笔!愿请各大有关部门和监督单位彻查此等违法行为,还投标市场一片清廉!
回复:关于上述问题的答复如下:本项目招标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22〕28 号)、《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开展招投标活动。关于以上提出的问题,并无相关证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实依据,招标人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如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或线索,可提供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