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30 分;(2)项目管理机构:7 分;(3)投标报价:50 分;(4)其他因素:13 分(如有);(5)细微偏差:-5 ~ 0 分(扣分项)。
修改为:(1)施工组织设计:30 分;(2)项目管理机构:10分;(3)投标报价:50 分;(4)其他因素:10 分(如有);(5)细微偏差:-5 ~ 0 分(扣分项)。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负责人(1.0 分):项目经理提供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职称证、 身份证及 2025 年 7-12 月连续 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得1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为准)
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3.0 分):项目经理提供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职称证、 身份证及 2025 年 7-12 月连续 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得3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1、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对应岗位的《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对应岗位的《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及 2025年 7-12 月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得
1 分,缺一项或提供证书无效的得 0 分。2、造价人员提供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 2025 年 7-12月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得 2 分,缺一项或提供证书无效的得 0 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为准)
修改为:1、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对应岗位的《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 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对应岗位的《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及 2025年 7-12 月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得2分,缺一项或提供证书无效的得 0 分。2、造价人员提供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 2025 年 7-12月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的得 2 分,缺一项或提供证书无效的得 0 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为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近 3 年( 2023 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1 个得 2.5 分,本项满分 10.0分。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合同完工证书或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近 3 年( 2023 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 1 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0分。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合同完工证书或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驻场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 现场的时间 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天。 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 罚款。出现 3 次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基本的得 1 分,承诺每增加 1 天 的加 0.5分, 最高 2 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 盖 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驻场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 现场的时间 不得少于 22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0天。 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 罚款。出现 3 次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基本的得0.5分,承诺每增加1天的加0.25分, 最高1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8、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至2026年02月12日09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