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1标土建二工区项目经理部公开询价采购函
(名称:五金及其他材料)
询价编号:ZTJDQJ-NJDT011-WZCG-024
现有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1标土建二工区项目经理部(五金及其他材料)进行询价采购,请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15:00 前将报价表、资质文件、类似业绩等资料(纸质及PDF版)在铁建云链平台进行报送。不按时报价或逾期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报价资格。
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报价单)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五金及其他材料 | 详见附件明细清单 | 详见附件明细清单 | 详见附件明细清单 | 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 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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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验收方式
进场物料性质、包装、质量等必须合格,满足国家质量体系认证且满足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买方根据实际采购材料选择过磅或其他方式进行验收,若有不合格材料进场买方一律不收,且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数量为按初步预估数量,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订货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结算以最终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买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买方增加数量的,卖方应按要求执行。
二、付款方式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含税单价为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的结算价,车板交货,一票结算。
1、结算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卸费、资源税、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2、付款期限:物资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应结算后;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70 %;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100 %;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付款方式:币种:人民币,方式:卖方理解买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现状,自愿接受买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或铁建银信、云信、供应链保理等非现金方式支付部分货款,如采用承兑汇票、云信或其他金融产品等方式付款,贴息费用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5、双方一致同意,如买方资金紧张,卖方表示理解,同意另行协商付款计划,若买方未按上述付款节点或另行达成的付款计划支付,自末次结算完成之日起算逾期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买方不承担逾期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资金占用费、律师费、诉讼相关费用等);逾期超出 12 个月的,逾期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 年期)计算,但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 4%。
三、技术标准(技术规格书)
3.1产品名称规格:
名称:
规格:
3.2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
验收条件:数量验收。
其他图纸等作为附件
3.3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备品备件或配置清单
(如有)
3.4合同交货计划
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提供。
3.5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买方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3.6验收要求
现场数量验收,质量检查。
重要说明: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四、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D.011.X-TA01标土建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白诚 13369460371
采购组织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集采分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中铁大厦
联系电话: 075525731936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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