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后路俭安置区回迁临时道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5】第237号
2.项目名称:中牟县后路俭安置区回迁临时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52329.23元
最高限价:3952329.23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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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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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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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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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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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通力招【2025】第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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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后路俭安置区回迁临时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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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2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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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23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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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中牟县后路俭安置区。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为正常参保状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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