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011-00193
二、项目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祥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20-8号
中标(成交)金额:539,050(元)
评审总得分:75.1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边门街
中标(成交)金额:200,109(元)
评审总得分:79.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项目采购
服务类
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采购项目(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太子河域内27条农村公路安全钢护栏、交通标志、增设减速设施、爆闪灯等安全防护设施。
服务要求: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完善公路安防设施,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
服务标准:(1)交通标志 ①版面清晰,无破损褪色。 ②样式、颜色、尺寸、高度等符合标准规范。 ③传递信息与道路实际一致。 ④无互相遮挡或被其他构造物遮挡情况。 ⑤支撑结构无明显歪斜。 ⑥警告类标志设置适当前置,前置距离约30-50m;禁令类标志设置在遵循位置,如停车让行标志设置在支路口处,限速标志设置在限速路段前约50-100m。 ⑦交通标志通常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右侧。 ⑧同一地点交通标志数量不应超过4个。 ⑨路侧标志下边缘距路面高度一般为1.5-2.5m。 (2)护栏 ①护栏部件完整,无明显变形、缺损、倾斜。 ②护栏应连续设置,防止出现间断或缺口。 ③不同形式的护栏间应完善过渡搭接。 ④护栏端头喷涂立面标记,具备条件的做外展处理。 ⑤钢护栏的横断布设应符合规定: 1)路侧波形钢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护栏面可与土路肩左侧边缘线或路缘石左侧立面重合,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cm。 2)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以内。钢护栏立柱采用机打桩,端头处挖基现浇砼基础方式施工。 3)立柱安装就位后,其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应形成平顺线形。钢护栏顶面应与道路竖曲线相协调,护栏板搭接方向应顺应行车方向。钢护栏螺栓不宜过早拧紧,以便在安装过程中及时调整,保证护栏平顺、避免局部凹凸。护栏埋入深度范围内土压实度必须达到90%以上。 4)本项目在主线上设置B级波形护栏,长322米、C级波形护栏,长2160米。 (3)爆闪灯 ①爆闪灯能被清晰、准确地识别,保障视距,避免遮挡,能够长期连续稳定运行。 ②处于规定范围内时能清晰观察到爆闪灯,如不易观察则应设置注意爆闪灯标志。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
服务类
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1.项目目标: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完善公路安防设施,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2.项目概况: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太子河域内27条农村公路施划路面标线、减速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3.服务内容: (1)交通标线 ①样式、颜色等符合标准规范。 ②标线选用符合交通安全需求,如弯道视距不良路段设置道路中心实线,防止车辆越线、逆行。 ③交通标线清晰,无严重磨损等情况。 ④交通标线重新施划后,原交通标线被覆盖或及时清除。 ⑤交通标线和标志配合统一,传递信息无矛盾。 ⑥标线采用热熔反光涂料,并掺有玻璃珠,其材料及配比应符合JTT280-2022《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 ⑦热熔标线厚度为1.5mm,涂料中应混合总重18~30%的玻璃微珠,在喷涂时标线表面还应均布0.3~0.4kg㎡的玻璃微珠。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低于80mcd.m-2.l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50mcd.m-2.lx-1。 ⑧施划标线前要对道路全面进行清扫,表面不得有泥土和杂物,然后按设计线形放样漆划,新标线要与旧标线重合,线体要设置临时保护设施。 ⑨交通标线禁止在雨天和潮湿冰冻的路面上进行,施工气温不低于10°C。
服务要求:1.项目目标: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完善公路安防设施,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乐杨、赵文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项目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太子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
联系方式:1834199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建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419-3228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琦琦
电话:0419-322848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警示标志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祥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jpg
2.其他:001一次性承诺函.jpg
3.其他:002一致性承诺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太子河区2025年“636+”道路交通标线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