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772,623.6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为响应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暂停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6]168号)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修改如下:(1)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由1%调整至0%;(2)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由69%调整至7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为保证后续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见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变更文件),并依据变更文件中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上传、解密、评审等后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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