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东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东光县城区市政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字[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5210 万元;建设规模:
市政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跃进渠北岸滨河路新建雨水管道540米;塑料园区道路新建雨水管道440米;邮政路北段改造雨水管道455米;东升路改造再生水管道2100米,再生水顶管管道900米,污水管道4200米;纬一路改造雨水管道606米,照明设施160个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其他市政道路主要涉及主路面、人行道的新建、维修等内容,管网铺设完成后对路面等进行恢复,建设地点: 东光县县城内,建筑功能:/。
??2.2招标范围:设计服务范围:承担本工程的全过程设计工作,对设计质量负责,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并指导施工。具体包括:
1.全过程设计:依据勘察成果和建设单位需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所需的专业深化(二次)设计。
2.设计服务:负责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设计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业主合理需求,出现变更图纸并说明原因。各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应指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3.成果交付:提供完整的相关图集,技术规范,CAD电子文件及纸质图纸。电子图纸需与纸质图纸完全一致,并确保不加密、不设任何访问或使用条件、不设使用期限限制。
4.驻场设计与后期服务:设计成果各专业应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并通过审图单位审核。参与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完成各阶段的设计评审、报批工作,直至项目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
其他:(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失信联合惩戒,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放入(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8
09:00至2025-12-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90%计取。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
河北向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紫晨,联系电话: 0317-2022718、17303176192。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7809193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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