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2025年通村道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2025年通村道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已由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隆化县2025年通村道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隆数政投资复[2025]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化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对水毁道路路基路面、涵洞及安全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路线总长183.68公里,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26.89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156.786公里,改造涵洞10道,新建涵洞221道。建设地点:隆化县湾沟门乡、步古沟镇、碱房乡、郭家屯镇、苔山镇、尹家营乡、太平庄乡、荒地镇、汤头沟镇、旧屯乡、八达营乡、山湾乡、韩家店乡、韩麻营镇、茅荆坝镇、庙子沟乡、偏坡营镇、七家镇、唐三营镇、西阿超满族蒙古族乡、张三营镇、章吉营镇、安州街道。工期: 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12月 20 日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2招标范围:对水毁道路路基路面、涵洞及安全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路线总长183.68公里,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26.89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156.786公里,改造涵洞10道,新建涵洞221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EF%BC%89%E2%80%9D 的复核结果一致,(投标人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EF%BC%89%E5%BD%95%E5%85%A5%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7%9A%84%E9%9C%80%E6%8F%90%E4%BE%9B%E7%9C%81%E7%BA%A7%E7%9B%B8%E5%85%B3%E9%83%A8%E9%97%A8%E8%AE%B8%E5%8F%AF%E8%B5%84%E8%B4%A8%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EF%BC%882%EF%BC%89%E4%B8%8E%E6%8B%9B%E6%A0%87%E4%BA%BA%E5%AD%98%E5%9C%A8%E5%88%A9%E5%AE%B3%E5%85%B3%E7%B3%BB%E5%8F%AF%E8%83%BD%E5%BD%B1%E5%93%8D%E6%8B%9B%E6%A0%87%E5%85%AC%E6%AD%A3%E6%80%A7%E7%9A%84%E5%8D%95%E4%BD%8D%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E5%8D%95%E4%BD%8D%E8%B4%9F%E8%B4%A3%E4%BA%BA%E4%B8%BA%E5%90%8C%E4%B8%80%E4%BA%BA%E6%88%96%E8%80%85%E5%AD%98%E5%9C%A8%E6%8E%A7%E8%82%A1%E3%80%81%E7%AE%A1%E7%90%86%E5%85%B3%E7%B3%BB%E7%9A%84%E4%B8%8D%E5%90%8C%E5%8D%95%E4%BD%8D%EF%BC%8C%E4%B8%8D%E5%BE%97%E5%90%8C%E6%97%B6%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F%BC%8C%E5%90%A6%E5%88%99%EF%BC%8C%E7%9B%B8%E5%85%B3%E6%8A%95%E6%A0%87%E5%9D%87%E6%97%A0%E6%95%88%E3%80%82%EF%BC%883%EF%BC%89%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F%BC%88%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1%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4%BF%A1%E6%81%AF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解密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7 09:00至2025-1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lhggzy/%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lhggzy/%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隆化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14-7322213;招标代理机构: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柏茹,联系电话:186324517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隆化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4-7063227
电子邮箱:lhxjtyszhzfjd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兴州路33号10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8号 |
| 邮编: | 0681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王凯 | 联系人: | 贾柏茹 |
| 电话: | 0314-7322213 | 电话: | 0311-6901330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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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和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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