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乡村振兴特色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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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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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乡村振兴特色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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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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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XGC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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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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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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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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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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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飞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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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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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县开发区管委会林业局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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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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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 0557-702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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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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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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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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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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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金地花园小区西门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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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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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工 1555126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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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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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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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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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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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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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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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泗县振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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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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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俊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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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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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地花园 9-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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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燕南路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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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7363号正奇金融广场B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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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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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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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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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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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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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3%(约174984883.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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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 %(约172678750.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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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3%(约174984883.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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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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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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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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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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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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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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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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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关部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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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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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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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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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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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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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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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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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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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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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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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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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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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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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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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23419190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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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 23413156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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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3145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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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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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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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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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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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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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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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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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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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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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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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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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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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4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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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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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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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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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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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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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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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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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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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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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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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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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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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EF%BC%9B%E8%BF%9B%E5%85%A5%E7%B3%BB%E7%BB%9F%E5%90%8E%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2%E8%AE%AE%E2%80%9D%E8%8F%9C%E5%8D%95%E6%8F%90%E4%BA%A4%E5%BC%82%E8%AE%AE%E6%9D%90%E6%96%99%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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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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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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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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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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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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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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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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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朝阳路102号,泗县住建局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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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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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0557-70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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