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航站楼及航管楼建设工程-航站楼外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多于9家(含9家)且不少于3家时,则全部申请均通过资格预审。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09:00时至2025年6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500176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航站楼及航管楼建设工程-航站楼外装工程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06 17:0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06-12 09:00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幕墙及金属屋面总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金属屋面及其支承结构,防火、保温、隔热、避雷、密封防水设施,配套土建等所有内容;其中:玻璃幕墙约2000平方米,3mm铝单板幕墙约5400平方米,金属板屋面约4400平方米(1.2mm厚铝镁锰),3mm铝单板屋面约30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位于红河州蒙自市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另同时满足:①须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②承诺: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段施工的除外;③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任何管理职务,按招标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及相应内容承诺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
/
其他: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3.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4.财务状况:申请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共3年)或成立至今(针对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年度的情况)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扫描件;申请人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扫描件。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另同时满足:①须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②承诺: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段施工的除外;③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任何管理职务,按招标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及相应内容承诺书扫描件。6.社保要求: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组全体成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6个月在申请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申请人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7.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建筑类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2)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就是否存在本条所列情形作出声明或承诺。8.信誉: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供给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时申请人提供承诺书;(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供给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时申请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4)申请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