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100.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70元/人(包含:夏季服装1套,90元/套;秋季服装1套,100元/套;冬季服装1套,280元/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包合:夏季服装1套;秋季服装1套;冬季服装1套)采购校服学生人数约为1630人,最终以实际为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按响应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2.3.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22 08:30:00至2026-09-29 18:00:00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0-08 15:0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河南安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0-08 15:00:00
开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1.2招标条件:就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预算金额:470元/人(包含:夏季服装1套,90元/套;秋季服装1套,100元/套;冬季服装1套,280元/套)。
最高限价:470元/人(包含:夏季服装1套,90元/套;秋季服装1套,100元/套;冬季服装1套,280元/套)。
1.6采购需求:安阳市第八中学校服采购(包合:夏季服装1套;秋季服装1套;冬季服装1套)采购校服学生人数约为1630人,最终以实际为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7质量标准:校服安全及标准应符合GB18401-2022《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1.8交货日期:秋季服装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付完毕;冬季服装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交付完毕;夏季服装最晚交付时间为2027年04月30日。
1.9服务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第八中学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按响应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2.3.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3.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9月 22日至2026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河南安阳市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以上所有证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付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10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河南安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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