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补遗文件01号”是“广安市前锋区凉水井水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凉水井水厂及监测控制站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01号”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01号”为准。具体补遗内容如下:
1、现将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其他人员资历 4、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本项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效力相同)
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其他人员资历 4、造价专业工程师(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本项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效力相同)
2、本项目其余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本补遗书的调整内容。
招标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