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郑州人民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单位遴选项目,项目负责人为王女士,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单位遴选项目。
1.2项目编号:FW2025 31WQ
1.3服务地点:郑州人民医院
1.4服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1.5服务范围及内容:我院无制剂室,已有文号制剂(含备案制剂)均需委托有相应配制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为规范制剂生产管理,保证我院制剂的正常供应,拟对我院制剂委托配制单位进行遴选。成交企业为我院提供如下服务内容:我院已批准制剂品种的委托配制;新制剂品种研发中的中试委托配制及稳定性考察微生物限度项目(加速6个月、长期24个月)。
1)技术参数详见压缩包中附件1比选文件技术要求。
包段 | 拟比选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 | 控制价 |
1 | 制剂委托配制单位遴选(供原料) | 3年 | 10万元/年 | 10万元/年(控制单价详见技术参数) |
2 | 制剂委托配制单位遴选(不供原料) | 3年 | 6万元/年 | 6万元/年(控制单价详见技术参数 |
2)比选响应人可根据情况进行多包段响应。
2.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
比选响应人必须满足比选响应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必须具有资质:(1)医疗机构制剂室:
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正、副本);
②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剂型:丸剂、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2)药品生产企业: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②生产范围有以下剂型两个以上:丸剂、合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2.2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比选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项目能力和服务;
2.4比选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需财务账号登录后,下载全部内容),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比选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http://***/)网站【信用公示】菜单中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发布时间,查询后右击鼠标选择“打印”)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5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6如比选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响应;
2.8比选响应人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2.9比选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2.11本次比选未得到比选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比选人全部损失。
3.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压缩包中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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