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工程名称龙泉市锦溪镇双岭食用菌共富工坊项目 标段名称龙泉市锦溪镇双岭食用菌共富工坊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龙泉市锦溪镇双岭食用菌共富工坊项目已经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5-331181-04-01-8479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龙泉市锦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龙泉市锦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泉市锦溪镇双岭食用菌共富工坊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100.000000万元,工程概算2100.0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67.000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738.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92.00平方米,其中培育棚两座分别为:1#培育棚地上建筑面积2238.20平方米(9个棚:1903.41平方米),2#培育棚地上建筑面积2938.80平方米(12个棚:2502.88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冷库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门卫、公厕建筑面积46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配电房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10T成品水箱及水泵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室外硬化面积5728.24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789.35平方米,中型货车停车位4个等,建设地点:锦溪镇金龙村百里自然村。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738.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92.00平方米,其中培育棚两座分别为:1#培育棚地上建筑面积2238.20平方米(9个棚:1903.41平方米),2#培育棚地上建筑面积2938.80平方米(12个棚:2502.88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冷库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门卫、公厕建筑面积46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配电房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10T成品水箱及水泵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室外硬化面积5728.24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789.35平方米,中型货车停车位4个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建筑面积5792㎡。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296.539400万元。2.3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备注:/。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_____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5)_____□3.5 _____;□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投标方式4.1 公开招标。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链接]。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10日~ 2026年11月04日。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_____。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邮政编码:323700 电 话:0578-7262135 投诉受理部门: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邮政编码:323700电 话:0578-7262135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龙泉市锦溪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锦溪镇锦溪街48号联 系 人:张佳电 话:18867827907邮 箱:/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捷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83号二幢706室联 系 人:郭金梅电 话:0578-7666369邮 箱:360369410@[链接]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