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禹州市禹信实业有限公司“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507-411059-04-01-91616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禹信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 项目编号:JSGC-SZ-2025051
2.3 建设地点:禹州市区。
2.4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冷库建筑面积为14400.14 m²。本项目建筑基底面积为3919.36 m², 道路及硬化面积2599.72 m²。新建机动车停车位15个。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911.04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监理。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及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第二标段:禹州市智能化中药材冷链仓储项目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24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1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5 联合体要求
3.5.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由联合体牵头人分别支付给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
3.5.2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s://***/)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投标人”一“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禹信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川办行政北路2号投资大厦20楼2009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598967277
代理机构:河南舒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103745221
监督单位: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电话:0374-811311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s://***/。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均可)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 ”—“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 eynzbx 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投标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m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 eymzbx 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或 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2 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XCSTF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 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s://***/)。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s://***/)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 目“ 网上开标大厅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 按照“ 网上开标大厅 ”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 子投标文件解密【 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 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