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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本级)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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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明丰伯马都A座10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Z-ZC2025-CS12

项目名称: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防洪管理服务11(项)详见采购文件230,000.00 2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至次年当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6)《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投标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已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明丰伯马都A座109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维慕酒店13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商务广场B座维慕酒店1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介绍信注明办理事项及有效期,谢绝邮寄)。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公告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白鹿路东)

联系方式:029-82721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拓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元朔路十字明丰伯马都A座10912室

联系方式:029-86211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洋

电话:029-86211623

陕西中拓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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