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聘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二、选聘单位: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三、服务项目内容:
1.服务内容:
(1)对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2)对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拟采购的设备及物资采购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询价报告;
(3)对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拟参与的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文件编制服务;
(4)根据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技术支持。
2.服务期限:一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书。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各具备一个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招标(或采购)代理业绩和造价咨询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6.参选单位具有在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的招标代理登记或财政主管部门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代理登记,同时具有在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的造价咨询登记。
证明材料: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财政主管部门网站上的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凡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参选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否则该响应无效。
五、其他要求
1、此次报价为含服务费、差旅费、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2、公开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30日历天。
3、中选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对目标项目开展招标代理服务等工作,服务时间为一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公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9:00至2025年11月11日17:00。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意向单位,请于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获取文件的意向单位无资格报价。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9:30时,公开比选现场选聘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9:3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及公开比选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东风巷44号(公开比选地点),逾期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亚
联系电话:13709024073
南充川发生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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