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阳化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疑02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简阳市阳化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如下:
1、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勘察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小于4000千万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设计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小于4000千万水利类设计业绩”修改为:“勘察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小于4000万的工程类勘察业绩。设计资质单位: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不小于4000万水利类设计业绩”。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