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排涝工程建设监理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黔东南水函〔2025〕90号黔东南水函〔2025〕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河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28453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榕江县古州镇 。 |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9.815公里,新建防洪堤1.63公里,提升加固防洪堤8.548公里;新建泵站2座(场坝、杨家湾),提升改造泵站2座(村超足球场、滨江花园);设置7扇防洪门以构建封闭防洪体系。 | ||||||||||||||
2.3 合同估算价:1079100元。 | ||||||||||||||
2.4 计划工期:300天 。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排涝工程建设监理。 | ||||||||||||||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7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5年09月30日 |
文件预览: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