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青岛旅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采购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青岛旅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采购车辆动态监控服务 | ||
| 项目编号 | GKJJCG20251201000012 | ||
| 所在行政区域 | 山东省/青岛市/市辖区 | 采购模式 | 竞价采购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价采购 |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组织方式 | 自行组织 |
| 采购单位 | 青岛旅游集团汽车有限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代理机构 | ||
| 代理联系人 | 代理联系电话 | ||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项目内容为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包含动态监控设备、平台的使用及维护,24小时人工动态监控托管服务。本次采购按照车辆类型分为两包,10辆宇通客车的动态监控服务、24小时人工动态监控托管服务为第一包,其他31辆车辆动态监控服务为第二包,本次招采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一)第一包:公司所属10辆宇通客车动态监控服务 公司所属10辆宇通牌客车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客运企业应当为其营运性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有效接入青岛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采购内容为: 1.供应商需具有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资质,提供满足行业标准,能有效接入青岛市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及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动态监控设备,保证车辆不因设备自身原因产生车辆不在线、轨迹不完整、数据传输延迟(隔日上传、无法实时定位)、定位漂移、视频问题、数据无法保存等问题。若出现设备故障等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相关售后服务(维修、更换等),确保设备能满足行业规定正常使用。新购置车辆需使用动态监控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本次采购的单车采购标准执行。 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动态监控人员为我公司提供24小时人工动态监控服务,服务内容符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动态监控人员相关条款规定。新购置车辆需使用动态监控服务的,服务费按照本次采购的单车采购标准执行。 3.供应商需满足青岛交通运输局动态监控平台及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动态监控设备的资质要求,如后期青岛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对监控平台进行政策调整、供应商无法满足服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本项目合作。 (二)第二包:公司所属其他31辆车动态监控服务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能够满足实时动态监控,准确定位、超速等情况及时提醒、行驶数据能够完整保存。出现设备故障等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相关售后服务(维修、更换等),确保设备能满足正常使用。新购置车辆需使用动态监控服务的,服务费用按照本次采购的单车采购标准执行。 2.供应商提供设备需具备放屏蔽功能,如接收到屏蔽信号能向采购方发出报警提示。 3.供应商提供的配套设备如产生故障,只换不修,不再产生二次维修费用。 4.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内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接报障2小时内上门服务。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在国内合法经营和提供上述产品或相关服务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且与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诉讼仲裁纠纷和投诉信访事项。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其他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同类业绩 2.动态监控服务资质(设备资质、人员资质)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12-01 19:00 | 售标开始时间 | |
| 售标截止时间 |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5-12-05 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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