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第3.1.3条第(1)款第②条修改为:“②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修正投标总价或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第③条修改为:“③投标总价中所列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提供的金额不一致的,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云南省过渡期实施规定》第3.5.1条第1款的规定处理”;第④条修改为:“④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修正其综合单价或合价”;第⑤条修改为:“⑤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或总价计价清单项目价格与其构成明细分析表中的清单项目价格不一致的,应以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修正”;第⑦条修改为:“⑦按上述第②-第⑥条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差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如果误差太大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24)云南省过渡期实施规定》3.5.1条第1款规定处理”;增加第⑧条:“⑧如评标系统具备自动修正功能,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说明,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对系统修正行为作出认可承诺的,可由系统自动修正相关报价数据”。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 附件B:废标条件中B1.10修改为:“B1.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暂估价、暂列金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按项计价的措施费清单除外)”。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六、合同文件构成“(6)工程量清单”修改为:“(6)合同清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中“(6)工程量清单”修改为:“(6)合同清单”。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内容不变,该澄清内容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大坟头24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879-423250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孙玉龙、江锋、冯强
监督部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79-4232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