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2029 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FSYKZB091
项目名称:2026-2029 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491,914.33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491,914.3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2026-2029 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491,914.33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情况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在第二、第三年度,采购人有权根据该年度预算下达的情况及上年度的考核情况,与中标人签订该年的工作任务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通过联合体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本采购包对应行业小微企业的,必须与属于本采购包对应行业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本采购包对应行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少于40%。(2)投标人属于本采购包对应行业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不作强制要求。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本采购包对应行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注:(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 本采购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链接]) 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④以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出具,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小微企业的承接份额须满足上述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2029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各村(社区)垃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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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57号
联系方式:075728973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远东65号P39之二
联系方式:0757-8230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卓芳
电 话:0757-82301031
佛山市远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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