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122025000155-1
二、合同名称:龙泉驿区检察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155
四、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检察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街79号
联系方式:028-64844450
供应商(乙方):成都蜀人盛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翠龙街66号19楼附1924号
联系方式:18980718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龙泉驿区检察院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1(项) | ¥1,786,700.00 | ¥1,786,700.00 | 无 |
合同金额: 1,7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1日至2026年07月10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北路27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