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春新区大队网络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信网络专线接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保障网络无中断,满足时效性核心需求。
本单位互联网专线及专用电路承载着核心业务系统(如内部办公系统、数据传输平台、业务办理系统等)的运行,此类业务具有“7×24小时不间断”的特性,一旦断网将造成严重后果。
(二)保障中继线固话号码唯一性。
本单位中继线固话号码已长期使用,是单位对外沟通的核心标识,广泛应用于政务公示、客户联络、业务合作等场景,已被公众、合作单位及内部系统深度记忆与绑定。
若更换服务提供商,中继线固话号码将无法继续沿用——通信号码资源由运营商专属分配与管理,不同运营商之间无法实现号码跨网迁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5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关键,工作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孙宇,工作单位:吉林省展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职称:工程师;
姓名:国军,工作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春新区大队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293号
联系电话:1590440161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4480035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99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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