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6-330254-04-01-977646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贵驷街道妙音路288号10号楼3楼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 ||||
联系人:魏老师 | 联系人:周旸、郑纪岚 | ||||
电话:0574-88278151 | 电话:13906697628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提升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3820002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凡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修改文件为准:一、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分办法第四条评审细则中(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1. 由技术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各技术评标专家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如技术评标专家4人及以上的,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修改为“1. 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如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及以上的,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分办法第四条评审细则中(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1.由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商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修改为“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三、在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评标组长(如有)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招标人代表 1 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7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评标组长(如有)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招标人代表 2 人”。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无。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 电话: | 0574-89288419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1 10:0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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